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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欧亿6蓝狮注册/中兽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7-03-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选拔优秀考生、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7]2号)、《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和《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研〔2017〕3 号)》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刘聚祥

副组长:翟向和

成 员:史万玉 董世山 马玉忠 袁万哲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 长:王建永

成 员:孙继国 郑世学 孔德博 李江涛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表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型

学科门类

总分要求

单科要求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学术型

农学[09]

255

34

34

51

51

专业学位

兽医硕士[0952]

255

34

34

51

51

1、表1 为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2、生源充裕专业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按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工程硕士考生总分不低于255分。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日期为3月27--28日,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第一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没完成,再组织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复试日期为4月3--4日。

2.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于复试前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

考生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到欧亿6蓝狮注册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内容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27日上午8:00

西校区D座1228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听力、口语在综合能力面试中进行)

3月27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2222

专业课笔试

(满分60分)

3月27日上午9:15

西校区D座2222

基础兽医学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月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242

临床兽医学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月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128

中兽医学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月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131

预防兽医学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月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413

兽医专硕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3月28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1225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4.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5.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6.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7.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3月29日(第二批调剂于4月5日)下午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8.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9.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四、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招生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九、其他要求

1. 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2. 在我院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3. 学院招生监督部门:学院党委;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7520273 0312-7520258

4.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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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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