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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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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选拔优秀考生、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我校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6]2号)和《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精神,现就我院2016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刘聚祥

副组长:翟向和

成 员:胡满 史万玉 王家鑫 马玉忠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 长:王建永

成 员:孔德博 董世山 王建平 左玉柱

3、各学科成立招生工作面试小组,负责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学科秘书、研究生意向导师组成。

二、各专业招生规模

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科研工作需要,我院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复试,指标按照计划基本不做大的调整。第一批复试后,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学科招生规模,再进行第二批复试。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名额,每位研究生导师,本学年最多招收2名研究生。

三、复试分数要求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16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

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245

31

47

工 程

255

33

50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后,于复试前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考生持本人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1、笔试分英语和专业课两部分(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硕)。

英语笔试时间:3月22日 8:30~9:30

预防兽医学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 14:30~16:30 地点: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欧亿6蓝狮注册D2222室

其他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 9:40~11:40 地点: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欧亿6蓝狮注册D2222室

2、学术性硕士面试

基础兽医学:3月22日 14:30开始 地点:欧亿6蓝狮注册D2230室

预防兽医学:3月22日 10:00开始 地点:欧亿6蓝狮注册D2416室

临床兽医学:3月22日 14:30 开始 地点:欧亿6蓝狮注册D2131室

3、兽医硕士面试

时间:3月22日 14:30开始 地点:欧亿6蓝狮注册D2138室

4.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听力、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6.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7.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基础兽医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学术型):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分数

祁敏

105046210231807

269

夏婉秋

107126113031638

255

翟晶晶

111176212001286

267

王丙雷

103076888883920

255

预防兽医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学术型):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分数

师乾凯

100866095000003

307

赵雪

105046210231899

306

侯林杉

106266090600117

291

梁慧婷

103076888883723

293

康茜

105046210231768

283

尹红春

102246090602017

293

庞琳琳

821016413699130

282

任志军

105046210231811

280

临床兽医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名单(学术型):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分数

陶金良

100866096000001

275

贾泽

100866096000002

262

王霄

100866096000011

333

钱旭丰

100866096000013

256

兽医硕士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名单(专业型):

姓名

考生编号

初试分数

刘若楠

100866097000001

355

刘京

100866097000002

356

李晓轩

100866097000003

307

孟利佳

100866097000005

287

王子昌

100866097000006

260

徐亚慧

100866097000008

312

王雪伟

100866097000014

276

王立新

100866097000015

262

郑常龙

100866097000017

324

闫硕

100866097000018

280

郭阳

100866097000019

272

田春玲

100866097000022

325

牛山

100866097000023

261

郑志强

100866097000027

298

张迪

111176212002429

307

赵钰普

105046210232044

293

田开丽

105046210232021

312

田瑞

105046210232022

298

唐欣浩

111176212002376

298

五、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复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审核结果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招生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3.最后是破格生。

学校招生监督部门:学校纪委;研究生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1306 0312-752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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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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